7月16日,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信息,为深入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,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,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深圳市实施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,《决定》)自8月15日起施行。届时 ,20项省级行政职权将调整由深圳市实施 。
南都记者梳理发现,近年来,广东省陆续多批次向深圳调整下放省级行政职权事项。相较于以往 ,此次调整有哪些新特点和不同?其主要目的和出发点是什么?深圳在承接这批下放的省级行政职权有哪些优势?又要注意哪些事项?
助深圳大跨步改革“先行先试”
在深圳大学政府管理学院、全球特大型城市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文看来,此次20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深圳市实施,是为贯彻落实《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进行的一次较为系统的“授权型改革”。“《意见》在新起点上赋予深圳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 。深圳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 ,往往是问题先遇 、探索先行、经验先出。如在发展低空经济当中,肯定会面临无人驾驶航空器法律法规方面的一些先发问题,此次行政职权调整当中 ,涉及相关职权的下放,也是针对性地、对深圳在先行领域的相关改革授权。 ”
中国(深圳)综合开发研究院企业与市场研究中心副主任郑天骋博士同样认为,此次调整是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配套动作,也契合深圳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定位 ,是国家和广东省对深圳改革的进一步支持,旨在赋予深圳更多自主能动性 。
“激励深圳挑起更多的改革重担,让深圳‘撸起袖子加油干’ ,更大跨步地进行改革。”郑天骋分析表示,从国家层面而言,可以助力深圳利用与香港相邻及粤港澳大湾区的地理优势 ,在制度型开放等领域突破。从省内层面而言,让深圳试点经验为全省提供借鉴,打通省级资源 、中央政策与市场机制 ,服务广东“再造一个新广东”“百千万工程 ”等战略 。从城市发展而言,则通过制度松绑提升存量生产要素效率和质量,体现省政府对深圳经济发展的高期望。
国家高端智库CDI资深研究员宋丁同样认为 ,在当前经济发展阶段需要突破口,下放权限让深圳在产业结构调整、城市发展改革等领域直接发力、大胆尝试。深圳作为经济特区,敢闯敢试 、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早已深植,深圳改革实验成功后 ,可将经验推广至全省乃至全国,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 。
权限下放领域更具针对性
此次下放的20项省级行政职权有哪些?《决定》明确,职业卫生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等3项省级行政许可 ,无人驾驶航空器、民用机场 、无线电、司法鉴定等领域16项省级行政处罚,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,调整由深圳市实施。
多位专家认为 ,此次行政职权调整当中,涉及相关职权的下放,也是有针对性地、对深圳在先行领域的相关改革授权。郑天骋观察发现 ,与以往多集中在基础常规行政职权不同的是,此次涵盖行政许可 、行政处罚、备案等多种类型,涉及领域更细、更专 ,包括无人机等新兴产业领域。
“每次政策调整都会与经济大形势相关,让改革试点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。”宋丁注意到,此次无人机相关权限的下放就和深圳低空经济发展息息相关。深圳作为国家首个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城市,也是入选国家级低空经济试点城市名单中的唯一一线城市。“广东下放权限是对国家政策在省内的进一步强化 ,以促使深圳在国家战略新产业方向上更快突破 。”
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会长杨金才表示,广东省20项省级行政职权下放深圳,其中聚焦无人驾驶航空器、民用机场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,这一改革对深圳无人机产业及城市发展具有多重战略意义。深圳无人机行业不管从企业数量还是市场份额,在全国乃至全球中都占领着一席之地,深圳无人机行业的发展和经验做法也成为各地学习的榜样。“此次无人驾驶航空器 、民用机场等领域行政处罚的下放 ,是省厅对深圳市发展无人机行业示范引领性的高度认可 。 ”
其次,发展低空经济要重视安全和健康发展,无人机作为空中玩具和载具 ,有着不同属性的飞行活动,如何确保飞行过程中的稳定、可靠和可控是发展低空经济的最根本问题。在杨金才看来,此次对于非法拥有无人反制相关设备的行为 ,并将其处罚权力交由深圳市工信局,这一权力的下放,为深圳在发展低空经济的过程中可以直接对无人机违规行为(如黑飞、空域侵犯等)进行执法,减少审批层级 ,提高监管效率,这也将为城市在智能化管理上,特别是低空飞行方面提供更规范的运行环境。
抓住机会窗 ,为区域乃至全国改革探路
多位专家指出,此次20项省级行政职权的下放,既为深圳突破行政限制 、推动产业升级打开了空间 ,也赋予其更重的使命——既要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,更要为区域乃至全国改革探路 。
“深圳必须要抓住机会,充分利用机会窗推动产业拉升和结构转型升级。”宋丁认为 ,当城市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,行政限制像“透亮的天花板”,看得见但穿不过去。此次权限下放于深圳而言 ,更有利于改变或剔除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不可理“成分 ” 。
宋丁建议,深圳加快细化执行政策,全面评估政策影响,针对相关领域制定对应性、执行性政策 ,让政策落地见效,如无人机领域需研究应用场景、公共服务安排等详细环节,使其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。同时在政策推进过程中 ,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,出现问题及时调整,总结产业发展中的操作经验 ,尽快辐射到全省甚至全国,带动整体发展。
在承接职权的过程中,平衡“放”与“管”是核心挑战。郑天骋认为 ,20项职权扩大了深圳自主管理空间,让深圳承担更高重担 。在承接这20项省级行政职权时,要避免“一放就乱 、一管就死 ”。深圳需要结合行业发展实际 ,优化审批流程、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,降低相关机构运营成本,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,以优质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行业优质主体入驻深圳。
从更深层次来看 ,此次权限下放承载着多重期待 。《决定》明确深圳“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”“推行大数据监管、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”“为全省深化改革提供有益经验”等等。
陈文分析认为,《决定》中对深圳提出的要求,一方面是从广东省层面 ,希望深圳借助职权下放的契机,进一步探索先行先试,经验先出;另一方面 ,类似职权的下放,有利于市级层面规范化执法,更好适应新兴行业产业的发展需要 ,也能够更好地“适配 ”新兴行业等领域规范化发展。
(文章来源:南方都市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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